[联合发文] 关于发布 2017 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国家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 2017 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
本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2017 年 4 月 25 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国家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 2017 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
本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