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开播9.3的华语良心剧,截至我看完打分时,豆瓣评分是9.4。作为一名「还在练习搓火球」的小法师,对于其中的律师职业很想碎碎念一下。
法律人的理想与现实
剧中男主之一的王赦是一名「法扶律师」,与大陆的「法律援助律师」有点相似。与他们一齐出现的,往往是「人权」、「程序正义」、「弱势者」、「贫穷」这些名词。而我一直以来做的都是民商事方面的法律事务,对刑事辩护方面并不擅长,但不得不说剧中把我们在课堂上(主要是刑诉法和证据法),通过概念灌输和案例研读,去意会的东西,呈现得是如此生动和震撼。
律师为什么经常地申请对「杀人犯」进行精神鉴定?
首先,不谈冤假错案的情况下,作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是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如果犯罪事实查明得比较清晰的话,用犯罪构成三要件说来看,案件一下就「通关」了犯罪构成该当性和违法性,来到了有责性。律师能做的就是尽力从有责性层面,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如讨论、考察其刑事责任能力、主观心态、违法性认识等方面。
精神鉴定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认定。如果能从这个角度进行辩护,认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可以根据相应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是不负刑事责任。[1]
再有,从经济学角度上看,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幼儿和精神病人)进行刑罚处罚,是没有收益的。一方面,如果将刑罚作为威慑来看,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般不会因为可能受到刑法处罚而「理性地」放弃犯罪;另一方面,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无法意识到刑罚处罚,对于他而言在监狱中和在外面并没有区别。
所以,请不要觉得律师申请精神鉴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是在「帮杀人犯逃脱刑罚」。
合法地杀人
剧中王赦在李晓明被突然枪决、从监狱回到家中,发出那一连串质问。
在这里我们就不去谈刑罚的作用是什么,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社会的刑罚一定不是为了同态复仇,也不是为了平息民怨,实现所谓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剧中“法务部”在「死刑定谳」之后,跳过前面五十多名死刑犯对李晓明进行枪决,在程序上至少不那么的恰当和正义。既然国家有权力合法地、暴力地杀人,那请按照法律程序来,实现程序正义。
工作和生活是无法割裂的
除了是法律人之外,毕业已近一年,剧中职场、职业部分的戏,也是很让我喜欢。王赦在李晓明枪决后与家里大吵中,提出和妻子离婚。后来又为了家庭和孩子,违背自己理想和意愿,试图放弃「法扶」。岳母提醒妻子「究竟是爱王赦的工作,还是王赦这个人」,妻子在见到王赦的痛苦和强颜欢笑之后,帮助王赦做回「法扶」律师。
宋乔安的家庭与工作挣扎、往返,同样精彩。做学生的时候,会理想地认为以后自己是可以把工作和生活分开的,把职业和理想分开(职业只是为了赚钱,并不一定要把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作为职业),但工作以后会发现,如果天天做一些自己并不开心的工作,下班之后整个人都会很丧。同样,如果生活里平平淡淡、坎坷不平,工作上就容易出现纰漏,甚至是无法挽回的错误。
所以,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我们需要将它们切割,但却不能无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